Sunday, October 23, 2011

朱元璋政治

文章摘自 《明朝那些事儿》 作者:当年明月 在所有的恶行中,朱元璋最憎恶贪污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,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,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,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,这些人个个该杀! 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,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、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。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。 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洪武二年,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:“从前我当老百姓时,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,心里恨透他们,今后要立法严禁,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,决不宽恕!” 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,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:贪污 60 两以上银子者,立杀! 即使在开国之初,60两银子也不是什么大数目,这个命令显示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。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,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。 自唐宋以来,政治制度、机构设置多有不同,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,都有大门、戒石、鼓楼、二门这些结构,但在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。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,着实吓人。 这个土地祠是干什么用的呢,不要吃惊,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,剥的就是人皮。 原来朱元璋命令官员贪污处死后,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,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,做成稻草人,并挂于公座之旁,供众人参观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,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。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,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,立有大功,被封为永嘉候(侯爵),镇守广州,可谓位高权重。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,骄狂。 当时的番禺县(今广州番禺区)县令叫道同,是一个很清廉的官员,由于执法严厉,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。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,便拉拢朱亮祖,希望他为自己出头。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,居然就答应了。 此后,朱亮祖多次与道同发生矛盾,干涉道同的正常执法,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,打了道同一顿。但道同并未屈服,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。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,终于达到顶点。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,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,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。并且还向皇帝上本,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。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,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,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——快马。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,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,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,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,飞快的赶到京城,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。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,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,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。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,道同的奏章就到了,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,连忙派人去追,然而已经来不及了,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。 道同为官清廉,家里没有钱,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,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,然后从容就死。 他被杀时,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,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,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。 话虽如此,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,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,深知此人要么不做,要么做绝的性格。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,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,御封侯爵,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。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,过了一段时间,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,他终于安心了。 话虽如此,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,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,深知此人要么不做,要么做绝的性格。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,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,御封侯爵,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。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,过了一段时间,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,他终于安心了。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,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。他虽然手下有兵,却还没有神经错乱到敢于朱元璋对抗。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交出,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。 然而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,却询问他:“你的儿子朱暹呢?”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,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。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:要么不做,要么做绝。 一路上,朱亮祖还存有幻想,他认为自己劳苦功高,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,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,并不会杀他。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。 洪武十三年(公元1380)九月初三,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,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,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,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。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,士气大振,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,纷纷开始动手。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。 “鞭死”二字,细细品位,实在让人胆寒。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,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。他念及朱亮祖有功,给他留了全尸,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,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,悬挂在闹市,供众人参观,以为后世警戒。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。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记录: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。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。此后,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。终明一朝,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。 此后,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,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,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,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,送京治罪,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,如果有人敢于阻挡,不但要处死,还要株连九族!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 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,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。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,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,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。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,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,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,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,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。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,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官员来找他,并将他抓回论罪。其效率不可谓不高。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,自己也全力配合,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,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。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,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五种,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,客观来说,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。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。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,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,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。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,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,把人绑在柱子上,用刀慢慢割,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,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,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,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。 除此外,还有所谓抽肠(顾名思义)、刷洗(用开水浇人,然后用铁刷子刷)、秤杆(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)、阉割、挖膝盖等等。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,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,活像一群敢死队,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。 自明朝开国以来,贪污不断,朱元璋杀不尽杀,据统计,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,到洪武十九年(1386),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,大部分都被杀掉了。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,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,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坲。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,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,以所谓“朝闻道,夕可死”为人生信条,却在当官之后成了“朝获派,夕腐败”。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,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,杀! 可是杀完一批,又来一批,朱元璋急眼了,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:“我想杀贪官污吏,没有想到早上杀完,晚上你们又犯,那就不要怪我了,今后贪污受贿的,不必以六十两为限,全部杀掉!”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,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,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: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,皆为进士监生,一年后,杀六人。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,别急,后面还有:戴死罪、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。 大家明白了吧,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,再说说这个戴死罪、徒流罪。 什么叫戴死罪、徒流罪办事呢,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,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,和自己一模一样,后面还有人监视。除了衣服是官服,活脱脱就是个犯人。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,没有人干活了,朱元璋虽然勤劳,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。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、徒流罪办事的制度,具体操作方法是,官员犯法,判了死罪,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,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,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,牢里突然来了个人,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,塞到马车上,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。 想死?便宜了你,活还没干完呢!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,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。 活干完了,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! 该杀的杀掉,该徒刑、流放的也执行吧,别再折腾了。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,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,但效果并不是太好,这是很值得分析的,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,官吏是比较廉洁的,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,是很不正常的。 应该说,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,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,但官员待遇过低,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,也是重要原因之一。

Thursday, October 13, 2011

《孙子兵法》是对人类道德底线的挑战

本文摘自《唯一的规则》 作者: 李零 兵法是杀人艺术,军人是职业杀手,用不着美化。 古今中外,哪个国家,哪个民族,都离不开用兵,但谁都没法美化它,战争总是受到道德谴责。还有用间,那是“诈中之诈”。刺探情报搞暗杀,总不能光明正大。但政治家、军事家、外交家,谁都离不开间谍,谁都骂间谍,就跟人骂狗一样。 当然,他们都是只骂别人的间谍,不骂自己的间谍。自己的间谍自己疼,自己爱,隐蔽战线、地下工作,对谁都不可少。 《孙子·用间》说: 故三军之事,莫亲于间,赏莫厚于间,事莫密于间,非圣智不能用间,非仁义不能使间,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。 在他看来,不是圣人,还不配当间谍。 兵法和道德有冲突,可谓由来已久。“兵以仁立”,还是“兵以诈立”,一直有争论。早在战国时期,荀子和临武君就吵这个问题,一吵就是两千多年。宋以来,很多人说,《司马法》是正,《孙子兵法》是奇。《孙子兵法》不如《司马法》。 荀子的学生,韩非,既学儒术,又学道家,他想区别这两个方面,折衷这两个方面。 韩非讲过一个故事。晋楚城濮之战,晋文公问舅犯(他的舅舅狐偃,字子犯),我军将与楚人交战,彼众我寡,怎么办?舅犯说,我听说“繁礼君子,不厌忠信;战阵之间,不厌诈伪”,您只有一个选择,就是“诈之”。同样的问题,文公又问雍季(公子雍,晋文公的儿子)。雍季说,“焚林而田,偷取多兽,后必无兽;以诈遇民,偷取一时,后必无复”,意思是“诈”只能收一时之利,却非长久之计。文公表扬雍季,说很好,但采纳的却是“舅犯之谋”。晋国取胜后,论功行赏,照理说,舅犯功劳最大,但文公却把雍季排在舅犯之前。群臣不解,都说“城濮之事,舅犯谋也”,您怎么反而把他排在雍季的后面。文公说,这你们就不懂了,舅犯的话,只是“一时之权”,雍季的话,才是“万世之利”。孔子听说,大发感慨,说“文公之霸”是理所当然,他是“既知一时之权,又知万世之利”呀(《韩非子·难一》)。 1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,晋文公问“彼众我寡”怎么办?舅犯的回答是“诈”。克劳塞维茨也说,弱者比强者更偏爱诡诈。 中国古代,虽有正奇之辨,道权之辨,儒家总是强调“仁义”高于“诡诈”,军法高于兵法。但在用兵的问题上,没人可以靠道德吃饭。泓之役,宋襄公的死就是教训。从此谁都知道,战争是靠“兵不厌诈”。 这是“兵不厌诈”的出典。 兵法对道德是最大挑战。我可以举两个例子。一个是诈坑降卒,一个是血腥屠城。 现代战争,有《日内瓦公约》,有红十字会组织,好像体育比赛,有一套规则。打仗是军人和军人打,不可袭击平民,不可屠杀和虐待放下武器的军人,叫“人道主义”。但打仗是杀人,杀人怎么还讲“人道主义”,一边杀一边救,本身就是讽刺。 2 这类“人道”,后面有中世纪的武士传统和基督教传统。 况且,就连这么一点儿“人道”,都来得如此不易。大家千万不要忘了,二次大战是怎么结束的,德累斯顿大轰炸,广岛、长崎的原子弹爆炸,那些死者,可并不都是军人呀,绝大多数都是平民。 古代战争,诈坑降卒、血腥屠城,全世界很普遍。白起坑长平,英布坑新安,成吉思汗屠城,丰臣秀吉筑耳冢,这并不是多么遥远的故事。南京大屠杀,就是现代版。 古人为什么会这么野蛮?原因很多。久攻不下,兽性大发,疯狂报复,是一个原因。折首执讯有功,也是常有的考虑。但更重要的是,他们嫌俘虏太麻烦,太危险。你如果设身处地想一下,几十万人,管吃管喝,疗病疗伤,那是谈何容易?这且不说,光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就不容回避。古代,即使赤手空拳,几十万人暴动,怎么防范。最简单的办法,就是把人都杀掉,杀不过来就坑。你只有理解人性的脆弱和人性的残忍,你才能理解,孙子讲“卒善而养之”(《作战》),这在古代有多不容易。 《孙子》这本书,是以说理为主,不是以讲故事为主,人物当然少。他的书,只有四个人:两个是恐怖分子(专诸、曹刿),两个是大特务(伊挚、吕牙)。“诸、刿”是勇敢的象征,“伊、吕”是智慧的化身,都是光辉形象。这对道德,本身就是挑战。 专诸、曹刿,是古代的刺客。《孙子》对他们,一点儿不嫌弃,还很推崇。 这是古风。 古代兵书,讲这种勇敢,不光《孙子》: 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,千人追之,莫不枭视狼顾。何者?恐其暴起而害己也。是以一人投命,足惧千夫。今臣以五万之众,而为一死贼,率以讨之,固难敌矣。(《吴子·励士》)。 一贼仗剑击于市,万人无不避之者。臣谓非一人之独勇,万人皆不肖也。何则?必死与必生,固不相侔也,听臣之术,足使三军为一死贼,莫当其前,莫随其后,而能独出独入焉。独出独入者,王霸之兵也。(《尉缭子·制谈》) 《吴子》、《尉缭子》推崇的“死贼”也是恐怖分子。它们都推崇这种“拼命三郎”式的勇气,甚至说,以五万之众(或三军之众)“为一死贼”,本身就是“王霸之兵”。 伊挚、吕牙是商周的开国功臣,也是古人崇拜的对象。《孙子》以他们为例,要说明什么?他要说明的是,间谍不但很道德,还是道德的化身。不是大仁大义、大智大勇,还不配当间谍,只有圣人才配当间谍。 战争总要杀人,间谍总要不择手段,这种暴力,这种诡诈,谁都骂,先秦诸子都骂,现代的知识分子也骂。但任何一个政治家、军事家、外交家,都不可须臾离之。人类对暴力是又恨又爱,爱恨交织,爱恨之间还夹杂着恐惧。 “兵以诈立”,对军人来说,必须如此。除暴安良,不能不如此。 军人很坦白,仍有古风。 现在,承平之世,《孙子》的读者主要是商人。战争是流血的政治,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。很多人都以为,不流血的政治就是生意,就是买卖。 商人心里想,商场如战场,有竞争就有对手,有对手就有这一套。“商以诈立”、“商以利动”,“商以分合为变”,推广于商,还有问题吗?好像没问题。 但商人也敢这么讲吗?不敢。相反,他们总是说,做买卖全靠诚信二字。 天下有贼,有大贼。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。钱包是小贼偷的,金融海啸是大贼闹的。 我是研究兵法和方术的。领袖班、总裁班,他们请我讲课,我发现,他们最爱听两样东西,一是阴谋诡计,二是装神弄鬼。我想,三十六计那一套,他们肯定比我懂。所以,我就不讲了。 我是把《孙子》当兵书读,商战,我不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