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29, 2015

棒下的教育

在傳統教育風氣中,父母可以打小孩、教師也可以打學生。鞭打,是管教、教育孩子的一種方式。而這種觀念,從小也被植入在筆者的腦海裡。

記得小學時期上數學課時,老師總是用“不會背乘法表就鞭打手心一下”的方式,讓我們“快速”學會乘法表。而這種方式顯然也非常有效,同學們幾乎錯了幾遍後,便認真將乘法表背得滾瓜爛熟,鞭打起著正面效應。

那時,有些父母將孩子送到學校後,還拚命地叮嚀老師說:“孩子做錯事,可以狠狠地打,讓他知道他錯在哪。”這句話,一方面是讓老師感受到家長對他們的信任,一方面也讓孩子知道,在學校裡應懂得分寸,不可逾矩。孩子或學生犯錯了,父母、長輩、教師給予體罰、訓斥屬正常,這是“愛之深,責之切”的表達,是希望能“棒下出孝子”,也希望“嚴師出高徒”。

鞭打,在傳統教育風氣中是正面教育,是父母對孩子的盼望,是教師對學生的期盼;但在現今的教育風氣,體罰、鞭打的教育方式被認為是不應該的。現今,一些年輕父母常常因為孩子在學校被教師鞭打,直衝學校找校長及教師理論,唯有時的實況只是孩子的手掌心挨了一鞭,並不是過度鞭打。由於接獲不少這樣的案例,校方也下令不可體罰學生,包括用籐條鞭打、擰耳或掐身體等。此外,教師在動輒得咎之下,原是滿腔的熱血,也會被一桶桶的冷水澆滅,久而久之也許就不願再管教或是放棄管教學生了。

在這些家長認為替孩子出頭是心疼孩子之舉的同時,或許就是造就孩子養成低劣品性的開始,如懶惰、傲慢、肆無忌憚、脾氣暴躁和目無尊長等。而少了體罰這一方面的“輔助”教育,頑劣、不聽勸的學生將沒能在小學時期就被塑造出完善人格,升上中學後,由於人格基本已定型,無法輕易改造,接下來所面對的將可能是各種社會問題。

雖然有不少家長或教師因體罰過程中情緒過激而致傷孩童的個案,但並不能完全認為體罰是違背人權的教育方式。體罰、鞭打這一類詞看似很嚴重,但只要分寸拿捏得當,適當的體罰確實能讓教育孩子的工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此外,婦女、家庭及社會發展部也有意在今年提呈新兒童法令,以對付疏於照顧孩子的父母,同時也建議把導致兒童蒙受肉體或精神創傷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行,其中包括鞭打孩子。不過,大家也無需擔心輕微的鞭打就會被定罪,因部長澄清,並非所有鞭打兒童的行為皆觸法,而是建議加重過度鞭打(虐待)兒童導致其身心靈受創者的刑罰。

父母及教師斷不會狠心嚴重致傷孩子,而在體罰行為這方面也已有了法律約束,因此確實可以適當地實施體罰或鞭打教育。必須提醒的是,孩子畢竟屬於弱勢一群,大人們有必要加強情緒管理及自製力,以確保自己不會在體罰的過程中失控而促成憾事。

評論.作者:黃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