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7, 2011

警察与狗

外国的警察是为民众服务的,我们这儿的警察呢?把警察比作狗,不知始于何时,反正是有些年头了。在众多百姓的心目中,警察与狗是可以划等号的。在某些地方,早就把警察叫做“狗子”了:交警叫“站街狗子”,巡警叫“遛街狗子”。

狗的职责是看家护院,警察的职责是当好权贵阶层的家丁。换言之,警察就是政治者豢养的走狗。应当承认,警察队伍里面也有一些人良知未泯,不会像恶警那般肆意为非作歹,但是上峰布置的任务不得不去完成。故而,将大多数警察归为“狗东西”并不过分。我有时觉得他们还不如狗呐——除了得狂犬病的狗,一般的狗只是吠上几声,至多再追咬一阵,也就了事;而警察敲诈勒索、欺男霸女,常年横行无忌,还专门追捕好人,甚至于光天化日之下,在马路上“亲自”开枪把人打死。将警察与狗相提并论,还真是抬举了他们。

常言道:狗仗人势。警察正是依仗其主子的权势与国家专政机器的威势。耀武扬威,欺压百姓的。俗话说:恶狗挡道。现时的警察不光随意封路,而且还任意拦截路人,进行盘问、搜查,比单一的挡道要恶劣多了。民众在背后咬牙切齿地骂他们为“狗日的”。

自然,警察与狗在外观上也有不同之处:狗有尾巴,而警察没有。其实,警察也是有尾巴的,只不过那根尾巴是无形的罢了,你没见世人形容他们在主人面前那副摇头摆尾或摇尾乞怜的样子么?那条无形的尾巴摇起来丝毫也不亚于有形的尾巴。

近读南宋文学家周密的史料笔记《癸辛杂识》,内有一则《狗畏鼻冷》:“狗最畏寒,凡卧必以尾掩其鼻,方能熟睡。或欲其夜警,则剪其尾,鼻寒无所蔽,则终夕警吠。”原来,狗尾巴还有掩鼻助睡的功能;原来,被剪了尾巴的狗睡不好觉,只得“终夕警吠”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