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22, 2013

安华是同性戀还是双性戀


我们要知道何謂同性戀?

         為了讓我們的反思更為深入、明晰,我們必須先區分幾個有關同性戀議題的相關概念,即「同性性傾向」(homosexual orientation)、「同性性行為」(homosexual deeds )、「同性戀」(homosexuality)與「同性戀者」(homosexuals)。「同性性傾向」指向同性的性情感或慾望;「同性性行為」指與同性產生的性行為;「同性戀」指意識地戀慕同性的情愛行為;「同性戀者」指認同自己的同性性傾向並意識地表現同性戀行為者。同性戀者在現實上固然不一定有同性性行為(某些客觀因素使之無法實現),但意識上卻渴望並意向於實現同性性行為。如果我們將內在意念的抉擇也視為一種行為,那麼同性性行為即是同性戀所必然導致的行為。

        有同性性行為之經驗者不必然是同性戀者,因為可能他-她並不認同這種行為,而是被迫為之。相同地,有同性性傾向者也不必然是同性戀者,因為他-她可能不認同這種傾向並且不依此實現為同性戀行為。依此,同性性傾向只是構成同性戀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,而認同並欲求同性性行為才是構成同性戀的充分條件,沒有意願或認同,同性戀只能被界說成一種無倫理意義的本能慾望或心理情態1。因此,我們或許可以同意有所謂天生的同性性傾向,但絕無天生的同性戀者,因為同性戀不是一種「非意願的」(involuntary)自然狀態,而是一種「意願的」(voluntary)行為模式;也唯有此,同性戀才可能是一個倫理議題。

      除非我們區分人的「意願」與「非意願」成素,否則我們無法合理地看待與評價人的存在及其行為。因此,只有當我們區分非意願的同性性傾向與意願的同性性行為時,我們才可能合於情理地看待同性戀行為、同性戀者與具有同性性傾向的人,以致於我們的評價不會將人、行為與性情傾向混為一談,或引發不必要的情緒反應2。


据个例子: 安华是同性戀? 为何安华亲密照被拍到?

第13届大选近在眉睫,让大马政党再度热哄哄,然而再搬演著膻色腥新闻来打击政敌,例如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,此次再捲入主角。

不过,由一名神祕部落客所发放的一套13张相片,相中人独似安华而与另一名魁梧男子同处一室,再度引起网民舆论而眾说纷紜,半信半疑之际,不少网友更怒骂此种一再发生的抹黑手段。

名为拉惹哥央(Raja Goyang)的神祕部落客(bit.ly/XNDxZk)在3月14日开设部落格,上传13张疑似安华与一名男子的亲密照,短短数天引起各大媒体关注,在网络上更出现爭相分析照片真偽的帖子。

该帖文章在短短4天已获21万5195次游览点击率,里边唯一的一篇文章就是安华的13张亲密照,迄至截稿前已有370则留言。

网民在面子书上热烈討论该系列照片,网民直指这企图捏造安华同性恋身份,是出自巫统的手段。网民更表示,这样的手段已过时后,而人们也已经腻了这种毫无新鲜感与创意的新闻。

网民在面子书上载了多张分析照片,详细地解析网络散佈安华亲密照的真偽,网民分別以安华的体態、肤色、髮线甚至是灯光影射倒影的皆作出分析。(on.fb.me/ZRMKLU)

安华在2011年也被指为是一段性爱短片的男主角,当时片中男主角挺著浑圆肚腩,安华当年已否认。因此如今有网友直指,若最新版本的「艷照猛男」是安华,怎么安华在相片或短片中的身材差异如此大?
 
但是重点是, 安华是同性戀者吗?假如是的话, 你们会接受事实让他成为我国的首相吗?  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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